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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至100年國家公園中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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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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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成立之宗旨係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國家公園計畫係為達成維護國家公園生態資源保育目標、促進國土永續發展、提供國民更佳遊憩環境與設施,並提升解說內容及服務品質,以及辦理園區環境改善與景觀植生計畫,提供優質環境及遊客良好視野景觀,以陶冶國民心靈、提昇國民素質,進而提高國家競爭力。
自民國71年起即陸續推動墾丁等6座國家公園之規劃建設,面積占台灣地區面積之8.5%,第7座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也於96年1月17日公告並於96年10月4日成立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至此台灣國家公園系統包括自然型、郊野型、文化型及海洋型等,逐漸邁向建立完整國家公園系統,有效保存國家整體珍貴資源。
97至100年國家公園中程計畫係緣於配合國家公園納入「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水與綠建設計畫」項下之生態復育項目,前於92年8月4日報奉核定之「內政部營建署墾丁等國家公園91至96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期程至96年度止,為賡續推動國家公園保育工作,依循並參考行政院經建會前審議91至96年度公共建設計畫結論所提具體作法及未來經營管理方向、與審議各國家公園計畫相關結論、配合國土復育策略方案規定、落實國家公園資源總量管制經營管理理念及貫徹全國公園綠地會議相關結論,藉由國家公園的重新定位、提出未來國家公園未來整體的發展願景、目標及相關策略,系統化思考提高國家公園管理效能,建立中程管理策略,以落實經營管理,爰研提「97年至100年國家公園中程計畫」,業經行政院於97年5月5日以院臺建字第0970011178號函核定在案。重點略述於下:
(一)國家公園定位:國家公園為國土保育的核心區、為環境教育與生態旅遊典範及世界接軌知識平台。
(二)國家公園發展願景:
1.「保育」(Conservation):保育完整生態系統,維護國家珍貴資源。
2.「體驗」(Experience):強化環境教育與生態美學體驗。
3.「夥伴」(Partnership):促進住民參與管理,強化夥伴關係。
4.「效能」(Effectiveness):健全管理機制,提昇組織效能,加強國際合作交流,提升國家保育形象。
(三)整體發展目標與策略
1.保存國家自然與人文資源:擴大國家公園範圍,建立生態保育廊道、建立國家海洋保育系統棲地的保育與復育、因應全球氣候與環境變遷,建立適調機制。
2.強化全民環境教育與宣導,加強遊憩管理,促進美學體驗:擴大解說志工服務、推廣深度精緻生態旅遊、遊憩資源承載量有效管理、推展園區綠色接駁運具。
3.促進分眾積極參與管理,增益夥伴共生關係:引導在地居民參與資源保育維護工作、導入住民參與國家公園事業經營、結合傳媒NGO及企業團體進行國際與在地行銷、促進國際交流,突顯重要地位
4.健全國家公園管理機制,提昇組織效能,加強國際合作,落實保育宗旨:提昇國家公園組織層級及職能整合計畫法令,增進保育效能、強化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深化推動保育、建立國家公園專業人員定期培訓機制、建立國家公園資訊知識數位化典藏與網路系統。
5.提供國民生態寓教於樂之「生態旅遊」。
(四)焦點主軸計畫
為健全國家體系及建立生態廊道,針對目前台灣中央山脈生態廊道保育軸帶(馬告、能高至丹大、玉山至北大武山)及離島(綠島、蘭嶼、北方三島及基隆嶼、澎湖南方)海域等未納入國家公園管理重點區域,進行先期資源調查分析研究後,將逐年推動納入新籌設國家公園或以現有國家公園擴大納入管理範圍內,以劃設台灣陸域百分之二十區域為國家公園長期目標。並配合增加海洋生態保育體系,擴增劃設海洋國家公園保護區列為優先目標,賡續建立我國「海洋保護區網路」,逐步達成海洋保護區占領海面積達8%之比例。此項業務之推動亦有助於國際地位及交流,提升以達到保護海洋資源的目標,符合「海洋立國」方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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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 ( 2008/11/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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