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對於探洞行為並無相關規定,許多珍貴資源因而遭到破壞。有鑑於此,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自管處)與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相關機關歷時多年溝通協調,並彙整各方意見,經審慎評估後,自108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指定石灰岩洞得申請探洞活動及相關規定。
考量洞穴環境和風險性,規定從事洞穴活動必須裝備齊全,以保護活動者安全及阻隔直接接觸到洞穴環境,至少須備有長袖服裝、頭燈、頭盔、手套,並應由自管處培訓合格之石灰岩洞保育巡守員帶領。現階段選定壽山園區內4處石灰岩洞穴作為地理教室,於乾季即每年11月1日至隔年4月30日,依限定時段及各洞穴人數容許量辦理導覽解說。民眾從事活動前須透過保育巡守員協助申請和帶領,最遲須在5天前至自管處線上系統提出申請,經審核許可後方能進入。上述4個以外之洞穴,僅得申請進行學術研究、環境監測計畫。自管處同仁與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員警並規劃排定勤務巡查,如有查獲違規,則依法裁罰,籲請民眾應遵守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
自管處另規劃辦理駐點宣導,說明相關管理規定,並帶領民眾進行環境解說,以及就高位珊瑚礁石灰岩規劃相關環境教育課程(例如鈣一座山),可供學校、團體申請進行,希望透過不同型式的引導解說,讓民眾更能體會石灰岩洞中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欲獲知最新公告及相關資訊請至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官網或臉書粉絲團查詢,或電洽自管處(07-522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