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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於98年6月29日召開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83次會議,審議「台江黑水溝國家公園計畫」(草案),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後通過該計畫並修正名稱為「台江國家公園」,其「台江國家公園計畫」草案書、圖業奉行政院9月28日院臺建字第0980058932號函核定。台江國家公園範圍涵蓋台南縣、市,是全國第一個兼具歷史、生態、產業等資源特色的國家公園,計畫範圍涵蓋海陸域,計畫總面積為 39,726公頃,其中陸域面積約 5,321公頃,海域範圍面積約 34,405公頃。國內自民國61年制訂國家公園法後,相繼成立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等7座國家公園,台江國家公園將成為第8座,總計8處國家公園陸域面積約占台灣本島的8.65%。對於我國海埔地、沙洲與溼地特殊地形地質景觀的保育,及歷史文化資源的保存又邁向重要關鍵的一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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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及其相關法規彙編於民國98年8月完成初版編印,提供國內產官學各界作為執行建築管理之重要參考資料。其中建築及相關法令規定共計104種為目前最新完整之建築法規參考書籍。 建築法及其相關法規彙編全冊共分6篇,第1篇建築法相關規定、第2篇建築師法相關規定、第3篇營造業、工程重機械及營建廢棄物相關規定、第4篇公寓大廈管理相關規定、第5篇都市計畫、區域計畫、都市更新相關規定、第6篇其他相關規定。 本彙編定價新台幣600元,由營建雜誌社發行,可逕聯絡(02)87712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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